宁沪高速(60037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9 13:48

制度适用与审议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2025年10月29日第11届1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1][5] 保密义务与信息报送 - 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1]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获对方签署回执[2] 信息获取与责任追究 - 外部获取信息前须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规致损依法追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