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华培动力华培动力(SH:603121)2025-10-29 13: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853.371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0万股,各发起人有不同认购股份数和出资比例[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853.3715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7]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3]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等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人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9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03] -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四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公司战略相关事宜[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121]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2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报[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