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矽电股份矽电股份(SZ:301629)2025-10-29 13:19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4] - 回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 - 股东查阅、复制资料应提供持股书面文件[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2]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不得修改提案,未列明提案不得表决[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1]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2] - 公司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3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实施[39] - 董事会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等事宜[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