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8] -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9] -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议案,调减募集资金金额[19]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22] -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23][2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994.60万元[28][30]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055,264股[2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7] -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98,994.6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30]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36]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欧阳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32,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7%[52] - 慧景投资持有公司8,814,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52] - 欧阳华直接及间接合计拥有公司41.91%的表决权[52] - 若发行股票数量为上限4,605.5264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957.2811万股,欧阳华仍将合计拥有发行人32.24%的表决权[53] 股本变化 - 2023年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844,900股股份,股本总额变为91,379,493元[65] - 2023年6月20日,公司以91,379,4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元、转增2股,股本总额变为109,655,391元[65] - 2025年5月27日,公司以109,655,3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转增4股,合计转增43,862,156股,股本总额变为153,517,547元[65] 公司运营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均为100%[69] - 2024年发行人存在一项融资租赁形式的智算项目服务业务,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7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16家分支机构[89] - 公司名下有24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产[9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有6处租赁房产[9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算力中心项目账面余额为11326.23万元,44台服务器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抵押担保[95] 关联交易与合规 - 2023年度公司与深博科技发生采购5536.80万元NVIDIA芯片的关联交易,2025年7月24日公司会议进行追认[83]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8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已出具相关承诺且无严重违反情形[85]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126][130] - 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实质条件,无影响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132]
宏景科技(30139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