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矽电股份矽电股份(SZ:301629)2025-10-29 12:4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及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或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需报告[16]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董事长和董秘[18] - 董秘要求时,1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8] - 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8]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多样[2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分析并报董事会[19] - 涉及信披事项,董事会办公室提披露预案[19]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23] 责任追究 - 未及时或未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