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矽电股份矽电股份(SZ:301629)2025-10-29 12:4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价格变动不超正负10%,由财务部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清算[11] - 价格变动超正负10%,由公司报董事会批准清算[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定价 - 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0] - 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10] 关联交易协议与结算 - 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11] - 价款逐月结算,每季度清算[11]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回避[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关联交易披露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含资产价值、交易价格等内容[22] 关联交易豁免 - 某些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4]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拍卖等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等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且无担保,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董高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并适用规定履行程序[17] - 公司控制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26]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