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300702)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天宇股份天宇股份(SZ:300702)2025-10-29 12:44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4] - 聘任时需至少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4] 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7] - 对破产负有责任完结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7]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9]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移交[9][10] - 接受公司、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导考核[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权归公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