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定期提前五日、临时提前三日通知,可豁免[12] 表决与文件保存 - 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投票,临时可通讯表决[15] - 会议文件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22] 议事规则实施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