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3004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完成与节余资金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1] - 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项目实施中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2] 现金管理与协议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项目计划调整与检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23] - 公司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2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3] 资金使用审核与计划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4]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资金用途改变与信息披露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取消原项目等情形[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应披露项目相关信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