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投资发起与标准 -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14] - 股权收购项目由战略投资部发起,新设公司或增资由业务部门发起,财务性投资由财务部门发起[14] - 收购股权等投资项目必须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含投资背景等内容[14] -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投资前应考虑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和协同性,不向无关行业和领域投资[15] 合资公司相关 - 与第三方设立合资公司前需对合资方进行背景调查[16] - 出资协议应包含出资额、股权比例等内容[16] - 控股合资公司董事长和多数董事会成员由公司选派[16] 协议签订与流程 - 股权收购协议需经多部门审核一致方可签订[18] - 新设公司股权投资获批后按流程办理注册登记和付款[18] 后续管理与监督 - 股权收购和新设公司指定副总经理负责后续管理[21] - 各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财务记录[21] - 内审部至少每年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一次内部审计[22]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出现特定情况时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3][24][29] - 对外投资转让给关联方时需经独立评估机构评估[24]
中石科技(3006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