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6] - 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7] - 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机构、资产独立[11][13][14][15] - 应保护中小股东表决权等权利[15] 股份权益变动 - 拥有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编制报告书[17] - 达30%继续增持应采取要约方式[17] - 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可先增持再申请豁免[18] 股份交易限制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份[19] - 一月内公开出售超1%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21] 信息披露要求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4] - 传媒报道影响股价应告知公司披露[25] 规范相关 - 制订和修订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29] - 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