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 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