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先导智能先导智能(SZ:300450)2025-10-29 12:42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1 -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