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先导智能先导智能(SZ:300450)2025-10-29 12:4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 第四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1/2 以 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所提出的议案如属 于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应首先由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