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先导智能先导智能(SZ:300450)2025-10-29 12:4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辞任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低于规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 关规定,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