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2] 聘任与解聘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深交所,无异议后董事会可聘任[7] - 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10] 任职资格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职责范围 - 负责内幕信息、董高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工作[15][16] - 督促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8] 监督与培训 - 董事会负责绩效评估和工作检查,公司保证董秘及代表参加后续培训[19][20] 其他规定 - 失职渎职采取内部问责,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20][22] - 2021年8月2日旧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