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002851)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麦格米特麦格米特(SZ:002851)2025-10-29 12:42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设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证据记录在工作底稿,保存不少于10年[10]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2]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与程序 - 权限包括召开会议、要求报送资料、审核财务等,可制止违规行为或提处理建议[12] - 日常程序包括确定重点、拟定计划等[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5]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根据内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15]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董事会做专项说明[16]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6]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人员绩效[18] - 内审部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18] - 公司可对违规内审人员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实施[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