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12:45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生效,董事会两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或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通过或作出之日生效[6] - 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程序办法依合同[6]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0] - 实际离任半年内董高不得转让股份[10]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或董事会申请复核[1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