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0028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麦格米特麦格米特(SZ:002851)2025-10-29 12:4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7]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向现任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19]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3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征集股东投票权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2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1]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2] 特殊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独立董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审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7]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及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可免)[9] 股东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