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鹏辉能源鹏辉能源(SZ:300438)2025-10-29 12:42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用闲置自有、募集及超募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4] 审议规则 - 额度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次或连续12个月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披露与管理 - 披露委托理财事项应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内容[11] - 财务中心负责编制规划、业务经办和日常管理[14] 合同与监督 - 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等内容[13] - 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19] 检查权限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产品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