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000789)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当选[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工作时间与会议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对十一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0] - 发表意见类型多样,应明确并签字报告董事会[31][34]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和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制度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施行[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