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召集与提案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投票时间范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延期与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0] 费用承担与决议通过比例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投票权相关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 选举与表决方式 - 股东会选举董事除一名候选人情形外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决议公告要求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2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2] 方案实施与撤销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3]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等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会议记录要求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24] - 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25] 规则相关规定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不符时依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定草案[25] - 规则如与后续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汉王科技(002362) - 汉王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