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30046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迅游科技迅游科技(SZ:300467)2025-10-29 12: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20.4897万元[2]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2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若干人[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31]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