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内部审计制度》
明牌珠宝明牌珠宝(SZ:002574)2025-10-29 11:34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8] - 认为内控存在重大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6] - 经同意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23] 审计部 - 设经理1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16]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其他 - 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4]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5] - 滥用职权等的内审人员由董事会处理,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25] - 不配合审计工作的公司内部机构由董事会处理,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