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计划与报告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二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二月提交年报[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7]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发表意见[12] 内审部职责与管理 - 内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6]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披露其情况[10] 审计流程与处理 - 审计通知书提前三日书面送达被审计对象[14]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七日内书面申诉[17] - 审计委员会十五日内处理申诉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7] 档案管理与制度生效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22] - 审计项目当年或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7] 内控评价与披露 - 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13]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