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避免在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5]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7] 沟通机制与活动管理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8]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9]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多方面[15]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渠道建设与活动安排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1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20] - 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访问地址并及时更新[16] - 合理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活动,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6] 说明会相关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8] 组织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 审计委员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2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6]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充分答复投资者提问[32]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33] - 答复热点概念问题应谨慎客观,不迎合热点不当影响股价[33]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涉密等不宜公开信息[33] - 不得对股价作预测承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交易行为[34] - 信息受质疑致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信息[35] - 董事会秘书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3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8]
惠柏新材(3015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