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十日通知[14][19] - 临时会议由特定股东或董事提议召开,提前五日通知[18][19]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名董事受托不超两名[22][25]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6]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9] - 提案一般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30]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6]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