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1:34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经营性结算期限[5] - 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给关联方使用[7] 防范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门落实措施,监控资金往来[9] - 审计部门监督非经营性往来,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10] 审计与处理 - 年度审计需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专项说明[10] - 发现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1]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3] 担保规定 - 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批准并要求反担保[15]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5] 责任追究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不良影响处分责任人[15] - 违规致损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规等执行[17]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章程含义相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