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为常设机构,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4][35]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招股说明书等文件需符合规定[11][1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定期报告编制审核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6][32] 需披露情况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披露[20][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28]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件需披露[21]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3]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等,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5]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1]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秘办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1][32] 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5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58] 培训与通报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通报相关内容给特定股东[39] 内幕信息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相关人员[40][42] 豁免披露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44]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信息泄漏[45] 部门责任人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6] 监管文件处理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规章、处分决定、函件等,公司收到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0] 档案管理 - 董秘办负责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及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52][56] 投资者参观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秘办统筹安排[56] 相关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6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8]
合兴包装(0022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