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00279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选聘主体与权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6]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10] 选聘标准与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以满足选聘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 选聘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10] 选聘流程与要求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结果及时公示[1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多环节[12] 协议与人员规定 - 股东会通过选聘议案后,公司与事务所签1年期《审计业务约定书》[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改聘与解聘情况 - 出现5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年报审计期间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派临时事务所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8]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19]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应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事务所履行核查验证等义务[21] - 选聘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4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得再选聘[22] 其他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