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0027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帝欧水华帝欧水华(SZ:002798)2025-10-29 11: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可能[8]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费用及条款[9] -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指导监督内审工作[12] - 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原则现场召开[24]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4] - 召集人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独立董事主持[24] - 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5]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5]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6] 其他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