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水比德山水比德(SZ:300844)2025-10-29 11: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一次[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 董事会授权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6]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10]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决定并答复[12] 股东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会议相关公布与通知 - 董事会在股东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等报告[1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会议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21]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在现场会议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2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9:15开始,15:00结束[24]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同意通过[31]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部分提案除2/3以上通过外,还需特定其他股东2/3以上通过[33]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作过去1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7] 其他会议规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情形可拒绝回答股东质询[28] -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每次不超5分钟,同一议案不超2次[28] - 公司保证会议连续举行,特殊原因中止应采取措施并报告[28]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外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8]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持反对意见股东表决权超半数,另行推选计票和监票人[40] 决议后续处理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公布内容中特别提示[41]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