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6]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填写问询函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8]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及公司上市一年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1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等需在相关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0] 增持相关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 [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18] - 披露增持计划主体需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计划[19]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0]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5] 其他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6] -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天,季报、业绩预告及快报公告前5天告知禁买要求[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6]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 董事和高管离任申报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7] - 董事和高管将本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董事会按《证券法》规定收回所得收益[29]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证券,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向广东证监局监管责任人报告[31] - 董事和高管配偶、父母、子女买卖本公司证券,参照本制度执行[33] - 减持计划中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总股本的一定比例,且不超本人所持公司总股份的25%[42]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42]
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