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18]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需披露业绩预告[18]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临时报告[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披露情况及影响[23] 股东会会议 - 年度股东会需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5] - 会议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期前至少2个交易日说明原因[26] - 会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8]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30] - 为特定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等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3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评估审计并经股东会审议[33] 可转换公司债券 - 转换股份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披露[37] - 投资者持有达发行总量20%及以上比例增减需通知公告[38] - 公司需按规定披露付息、兑付、转股等公告[38]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门拟定时间并与深交所预约[43]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资料并保密[43]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3] - 相关人员对不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存续期自形成至公开[64] - 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65]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66] 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69]
山水比德(3008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