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002082)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缴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7][9]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 股东回报规划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2] 分红审议与监管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 - 审计委员会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督促改正问题[18] 政策调整与决策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详细记录并保存书面记录[19]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多项事项[20]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19] 制度相关 - 未作规定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1] - 内容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其他 - 制度制定公司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