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10月修订[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人员与部门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授权发言人[5] - 公司指定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专职部门[5] 主要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6] 人员素质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9]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1]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组织安排,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7] 官网与新媒体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信息[20] 咨询渠道 - 公司应设立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畅通,定期报告公布网站和电话[22] 调研安排 - 公司接受调研需安排合理,特定对象参观调研实行预约制[24] - 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沟通需签署承诺书[25] 说明会安排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2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采取网上直播[3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30] 互动易平台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3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证券部收集拟订、董事会秘书审核[36]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完成互动易平台问题回复[3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3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始前刊载[40]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部处理[44] - 证券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6] - 公司受理投资者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46] - 无法立即处理的投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47] - 延期办理投诉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47]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4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0]
万邦德(0020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