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0020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万邦德万邦德(SZ:002082)2025-10-29 11: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12] 担保与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审议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2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6] - 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致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17] - 四类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五类关联交易可免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3] - 大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有权冻结其股份或依法处置[2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