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6]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0] - 知情人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证券中心备案[10] - 公司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报送时间与流程 - 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报相关材料给监管机构[15]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5] - 专门责任人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送情况及登记表[18] - 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资料当日完成审核报送[19]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自查处罚并报监管备案[22] - 责任人未履职,公司视情节降薪等,可追偿损失[30] - 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理并移送线索,可追偿损失[31] - 中介人员违规,公司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可追偿损失[26] - 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7]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流转严格审批,控制范围[18] - 登记表一事一记[28] - 备忘录记录事项含内容、会议信息等[30] -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不得泄露信息,违约担责[33] - 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引用《证券法》第七十六条[36] -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内幕交易处罚措施[36] - 单位内幕交易对主管和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3万至30万元[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