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SZ:300344)2025-10-29 11:31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书面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独立董事需说明情况[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 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7]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解除职务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7] - 董事会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8] 离职规定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9] - 忠实义务辞任或届满后1年内有效[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股份减持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3]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3] 其他 - 未履行承诺继续履行,否则公司有权索赔[12] - 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