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成员最多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职责与权力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6]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候选人,费用由公司承担[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席提议不定期召开,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