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SZ:300344)2025-10-29 11:31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6]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 流程与规定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 审计报告出来一周内,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述职自评[1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