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4]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况应开临时会[16][17] 会议通知 - 证券中心提前10日和2日发定期和临时会议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担保事项需特定同意[23][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提案与表决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多方面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需股东会审议[3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