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SZ:300344)2025-10-29 1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51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170.6416万元,股份总数为64,170.6416万股[7][14] - 发起人樊立、樊志等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股东会审议[36][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10] - 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