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3004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迅游科技迅游科技(SZ:300467)2025-10-29 11:30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8]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登记、注销以及日常管理工作[16] - 新的对外担保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应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若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18]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按时履行需采取补救措施[18]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