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思进智能思进智能(SZ:003025)2025-10-29 11: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开展信息披露工作[6][10]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原则[5] 特定对象限制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公司不得私下提前向其单独披露信息[5] 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13]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13] - 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23] - 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23] -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25] -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25]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2] - 半年度出现类似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22]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半年度每股收益≤0.03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3] - 公司应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内容含盈亏金额区间等[24]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存在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4][25] 业绩快报 - 业绩快报应披露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数据和指标[26]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等任一时点后及时披露[17]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等多种情况[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导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9]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0]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及时报告重大事件[28][29] - 重大事件尚处筹划阶段但难以保密等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通报并由公司披露[29] - 已披露事件重大进展或变化影响股价,相关人员应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31] 考核与备案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制度情况将纳入公司考核[35]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未按要求内部报告致不良后果,责任人需担责[35] - 定期或临时报告披露后,负责机构应按规定备案并供公众查阅[3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35]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时按相关规定办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