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002866) -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人员选派 - 出资额超1000万元(含)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外派人员候选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7] - 出资额低于1000万元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外派人员候选人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7] 交易报告 - 超出派驻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交易,外派人员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15]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外派人员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15] - 与公司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外派人员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15] 工作要求 - 外派人员协助财务部督促派驻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月报和年报[12] - 控股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外派人员协助监察审计部对派驻公司进行内部审计[12] 报告制度 - 全资子公司外派人员按公司日常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报告制度[15] - 控股、参股公司外派人员每年底向总经理办公会作述职报告[15] 表决权规定 - 发生重大事项,外派董事依据公司或相关会议决定行使表决权,不得越权[16] - 外派人员行使表决权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相关文件[18] 责任赔偿 - 外派人员过错致公司损失需依法赔偿[20] - 外派人员泄露商业秘密给予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赔偿[20] - 外派人员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等影响公司决策给予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赔偿[20] - 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决议外派人员担责,异议记录在案可免责[20] 办法说明 - 办法适用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22]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新政策法规冲突以最新为准[22]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