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0028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传艺科技传艺科技(SZ:002866)2025-10-29 11:31

报告主体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主体[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中第3、5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达一定标准需报告,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9] 股东相关报告情况 - 公司股东中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2日内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2日内报告[10] -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应及时报告[10] - 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导致控股股东变化,达成意向后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1] 人员交易报告要求 -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报告时间与方式 - 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和公司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内电话报告并邮件发送书面文件[13] 部门报告职责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预报重大信息[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规定向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4] - 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提供资料[15] 证券部工作内容 - 证券部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5]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6] 其他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致信息披露遗漏将追究责任[18]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与上市相关规定自上市日实施[20] 财务报告要求 - 公司财务部门应将每月财务合并报表及时报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证券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