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0025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金新农金新农(SZ:002548)2025-10-29 11: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4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8,173,658元,股份总数为828,173,658股[7][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0] - 公司收购股份因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处理[1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规定,否则可诉讼[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担责[27]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4]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4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关联交易事项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5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7]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0]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多项标准[7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67]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不同成交金额的交易[75]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9][9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部分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9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满足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0%[10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