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担保管理办法
鲁银投资鲁银投资(SH:600784)2025-10-29 11:30

担保额度规定 - 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超最近1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0%[5] - 对权属企业担保额原则上按出资比例确定,累计不超担保企业自身净资产的30%且不超享有的净资产份额[5] - 对参股企业担保额按出资比例确定,累计不超出资额,享有的净资产低于出资额时以净资产为限[5] 被担保企业条件 - 被担保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7] - 被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须提供近3年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4]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需关注的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5] 担保合同要求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7][18]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1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原则上采取有偿服务,收取担保管理费[19]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变更担保事项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9]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21][22] - 违反担保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