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鲁银投资集团及各权属和实际控制企业[2] 减值准备类型 -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存货跌价等多种准备[2] 核销原则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需遵循谨慎性等六项原则[4][5] 核销证据 - 贷款等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需依据特定证据[7] - 坏账等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需依据特定证据[8] - 存货等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需依据特定证据[10] - 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需依据特定证据[11] - 商誉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依据分摊商誉资产组相关证据[11] 核销流程 - 权属企业初审后上报,集团公司每年四季度组织实施[12] - 权属企业申请需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据[13] - 权属企业多部门审核、复核[13] - 权属企业董事会等审议形成决议[13] - 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多部门审核[13] - 审核通过事项经总办会等审议后审批并账务处理[13] 后续管理 - 公司对核销资产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13] - 财务运营管理中心指导及监督核销工作[16] 责任承担 - 因经营不善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16] - 公司对核销资料及审批程序负责[16] - 中介及注会对审计意见真实性负责[16]